營地範圍
・嚴禁吸煙、飲用含酒精成份飲料及服食違禁食品。
・嚴禁賭博或進行賭博性遊戲。
・嚴禁進行淫褻及不雅的遊戲。
・嚴禁自取水源,如有需要請與營地商討,並需支付相關費用。
・嚴禁生火。如欲進行營火或原野烹飪活動,須入營前與營地協商,並在指定地方進行。
・嚴禁使用顏料、麵粉物料、紙巾進行活動。
・嚴禁塗鴉及使用黏貼性物料、釘或扣針等件懸掛標貼橫額。
・未經許可,不可懸掛、販賣及擺設含政治及宗教橫額及相關物品。
・請勿於營舍粗言穢語,赤裸身體,避免造成其他營友不便。
宿舍房間
・請勿於宿舍內進食。
・不可用布、紙或其他物料,遮蓋宿舍及室內場地的窗戶、門戶玻璃及走火通道指示牌。
・未經許可,不可進入異性宿舍。
・宿舍內所有物品及傢俱,不可搬離原有位置使用。
・宿舍內之物品(床單、枕袋、被舖、床墊及所有宿舍物品)切勿帶離宿舍及作活動或其他用途。
・離開宿舍時請關掉一切電源,切勿玩弄電源開關掣。
・營舍於晚上11時後嚴禁喧嘩擾攘,避免騷擾鄰近居民。
・請保持營舍清潔,愛護營內設施及花草樹木。
其他事項
・營內沒有飼養動物,路過之貓狗不宜逗引,以免受傷。
・營舍禁止營友攜帶動物入營;營舍歡迎導盲犬陪同入營,領隊需於入營前通知營地作適當安排。
・不可進入未經許可進入之地方,免生危險。
・出入宿舍時請自行上鎖。請小心保管攜來之貴重物品,如有遺失,本營概不負責。
・《國歌條例》: 團體如擬在訂營期間奏唱國歌,須遵守《國歌條例》(文件A405)的規定指引,並須於入營前四星期前將相關安排通知營地職員。詳情請瀏覽:https://www.elegislation.gov.hk/hk/A405。有關國歌的標準曲譜及官方錄音請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頁: https://www.cmab.gov.hk/tc/issues/national_anthem.htm
・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及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:根據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(文件A401) 及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(文件A602),團體如欲於訂營期間展示或使用國旗、國徽、區旗及區徽或其圖案,必須按相關條例規定的規格製造及展示,並須事先以書面方式向相關部門副行政署長提出申請(電郵:flags&emblems@cso.gov.hk;傳真:2804 6552),所需的時間則視乎個別情況而定,一般而言,需要大約3至4個星期。詳情請瀏覽:https://www.elegislation.gov.hk/hk/A401 (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)及https://www.elegislation.gov.hk/hk/A602 (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)
・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:團體於訂營期間必須遵守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(文件A305),確保訂營期間不會進行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的行為。詳情請瀏覽:https://www.elegislation.gov.hk/hk/A305。
・如團體被發現有違規,初則予以警告,再犯或嚴重者則會邀請離營,並將其團體列入不受歡迎團體名單,不再接納其訂營申請。